《拍卖法》第61条第二款规定�“拍卖人、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,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�”几乎所有的拍卖公司都会在开拍之前声明:对拍卖品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�
大家都知道拍卖公司是中介机构,是不具有鉴定真伪责任的。多数拍卖公司会认为,鉴定是一种权力,没有相关法律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力去认定一件文物的真假,即便做出鉴别,也得不到法律和公众的认可。除了技术因素,盈利的性质也决定了拍卖公司大多不会将风险承揽到自己头上�
然而在天工艺苑春季艺术品拍卖会,这场规模并不大的拍卖会却因一项公开承诺引起业内的广泛关注。拍卖会负责人指出,如果买家拍到赝品,经确证后,可以退货。这样的做法在浙江拍卖行业尚属首次,而在全国范围内也较为少见,它打破了业� “拍卖不保�”�“古玩不打�”的行规�
据徐州默言画廊的了解得知,现场一位来自台湾的收藏爱好者黄女士说,她曾参加过大陆不少拍卖会,但她所遇见的拍卖行都不会为赝品买单�
退货须双方确证
“赝品可退�"并不意味着拍卖品可以像买衣服一样不满意就退货。需要协商后找到双方认同的专家组或者机构,对拍品进行鉴定。如果确证是赝品,公司可以退货。如果双方无法找到一致的专家确证,那么退货很可能就无法进行�
目前国内没有相应的机构能专门对艺术品真伪作出权威的鉴定,所�“赝品能否退�”最终还是要协商、沟通。赝品可退货,任重而道远!以上由徐州默言画廊�http://www.moyanhl.com)提供!